并按照本法的相合规章对馈赠家当举行管制
今年第11号超强台风“摩羯”在我省登陆后,造成了严重灾害。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对海南广东等地台风灾害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抗击台风“摩羯”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全省律师行业从业人员积极投身抗击台风、灾后重建、法律服务等工作。近日,省律师协会指导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成立20多名专业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针对台风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以及企事业单位灾后重建等民生问题,编辑完成了《“摩羯”台风灾后重建法律知识90问答》。自9月14日起,“海南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开辟“灾后法律知识90问答”专栏,每天线道问答题,努力为灾后重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答:火车票、飞机票通常应免费退票或改签,订票时有特别约定按特别约定处理。
律师解析:在本次“摩羯”台风登陆前,海南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9月5日发布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防御超强台风“摩羯”的紧急通知》,通知我省于2024年9月5日11时30分起进入防汛防风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并要求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要抓紧实施“五停一关”(停课、停工、停业、停运、停航和关闭旅游景区等措施)。海口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于2024年9月4日发布《关于全力应对强台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六停”的公告》,通知自9月5日12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分批启动“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措施。因此,在政府部门已通知“停运、停航”的情况下,火车、飞机应进行“停运、停航”。
“停运、停航”后,对于火车票,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三十一条:“因铁路运输企业原因或者自然灾害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导致旅客不能按车票记载的时间、车次、车厢号、席别和席位号乘车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办理退票或者改由其他车次或者席位运送旅客。重新安排的席位票价高于原票价时,超过部分不予补收;低于原票价时,应当退还票价差额。对前款规定的情形,铁路运输企业不得收取退票费。”的规定,火车票应免费退费。同时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三十二条:“旅客办理退票、申请退款后,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退款手续,上述时间不含金融机构处理时间和旅客自身原因导致的时间延误。”的规定,火车票应在7个工作日办理退票退款;对于机票,因台风属于不可抗力,且“停运、停航”是政府要求,故乘客和航空公司对飞机取消或改签都没有过错,如乘客要求航空公司办理退票或改签的,航空公司通常应免费办理,同时应根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发生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后,承运人或者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按照下列情形为旅客提供食宿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的规定为乘客提供食宿服务。但如果航空公司官网公布的“退改签”规则或乘客订票时与航空公司签署的“退改签”条款针对台风天气导致退票或改签有特别约定,按特别约定处理。
答:交通灯不显示的情况下机动车、行人仍应遵守交通规则,未遵守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
律师解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以及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明确规定了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交叉路口的交通规则,故在因停电导致交通灯不显示时,机动车或行人也均应按交通规则通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台风引发的暴雨导致雨水灌入地下车库,造成业主停放在地下车库内的车辆被水浸泡而遭受财产损失,物业管理人是否需要赔偿?
答:物业管理人对其管理的地下车库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对于因台风引发的暴雨而造成地下车库内的车辆被浸泡,物业管理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结合暴雨的强度、持续时间的长短、是否具有可预见性、是否可以依主观能动性采取防范措施减少、避免损失发生等因素予以判定。
律师解析:结合暴雨的强度、持续时间的长短、危害程度,若物业管理人既无法预见超强台风等极端天气可能导致的降雨强度,也无法阻止内涝积水涌入小区的情况下,那么地下空间被淹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可抗力导致。但不可抗力作为免责规则,必须是损害后果发生的唯一原因。只有在证明不可抗力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而与侵权人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同时表明侵权人没有过错,才能免除其侵权责任。一般而言,业主与物业管理人都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人负有对小区内的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的义务。若由于物业管理人未尽上述义务,例如未能对共用排水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清理、疏通,导致管道堵塞、积水倒灌,则应当为业主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只有物业管理人已经履行对小区内的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的义务,并且对业主尽到了警示通知义务,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及积极的减灾措施,不存在过错的情形下,物业管理人才可能被免责。而若相关部门已经发出预警信息,物业管理人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未能对管理区域进行全面、积极地抢险,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那么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因台风导致自家建筑物发生脱落、倒塌,对邻居房屋及物品造成损坏,是否需要赔偿?
答:若无法证明在台风来临前已经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自家建筑物的稳固性和安全性,那么自家建筑物因台风发生脱落、倒塌,导致邻居损害后果的发生,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律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若无法证明在台风来临前已经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自家建筑物的稳固性和安全性,那么自家建筑物因台风发生脱落、倒塌,导致邻居损害后果的发生,则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答:如果承租的房屋因台风损毁导致无法居住的,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果承租的房屋只是轻微损坏,经过修整后很快便可继续居住的,承租人主张解除租赁合同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支付租金的义务。
律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如果承租的房屋因台风损毁无法居住的,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果租住的房屋只是轻微损坏,经过修整后很快便可继续居住的,那么承租人主张解除租赁合同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支付租金的义务。
答:向侵权人起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侵权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或其他保险组织)起诉的,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提起诉讼;人寿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提起诉讼。
上述诉讼时效均按照《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发生中断、中止。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律师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台风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需向侵权人起诉的,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侵权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向保险人起诉的,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提起诉讼;人寿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提起诉讼。
此外,《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答:受台风影响无法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应依据诚信原则、交易习惯等履行通知义务,通知对方台风对于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以便对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潜在的损失。
律师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及第五百九十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规定,不论遭遇的台风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受台风影响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均应依据诚信原则、交易习惯等履行通知义务,通知对方台风对于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以便对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潜在的损失。当然,若合同已经对双方通知的期限、方式等内容作出了特别约定,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通知义务。
答:抵押物的毁损灭失并不必然导致抵押权的丧失,在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的情况下,抵押权人依然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以实现抵押权。
律师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请求按照原抵押权的顺位就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给付义务人已经向抵押人给付了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抵押权人请求给付义务人向其给付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给付义务人接到抵押权人要求向其给付的通知后仍然向抵押人给付的除外。”的规定,抵押物的毁损灭失并不必然导致抵押权的丧失,在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的情况下,抵押权人依然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以实现抵押权。
答:当事人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作为证据,可能会被人民法院采纳。
律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之规定,如台风造成书证原件、物证原物毁损、灭失,导致当事人无法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的,当事人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因台风造成书证原件毁损、灭失,当事人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的,人民法院将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答: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募捐。此外,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的,应事前审查慈善组织是否已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并关注捐赠票据的开具等情况。
律师解析:台风过后,社会各界可能会进行各种形式的捐赠,但此类慈善活动应当符合《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法》等法律规定。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接受捐赠。其中,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此外,《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一条规定:“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并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对捐赠财产进行管理。”台风属于自然灾害,因此,除《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条规定的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也可以接受募捐。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因此,慈善组织在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后才可以开展公开募捐。捐赠人在捐赠时应当着重审查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等材料,以辨别慈善组织是否具备公开募捐资格。针对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募捐活动,捐赠人还可以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进行,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进行。”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进行募捐信息查询验证,确保捐赠款物依法依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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